EVRYTHNG ACTIVATE
隐私政策
生效日期:2023年10月17日
更新日期:2024年01月08日
导言
本《隐私政策》(以下简称为“政策”)仅适用于EVRYTHNG ACTIVATE移动应用程序(以下简称为“应用”)。应用的开发者是EVRYTHNG Ltd.公司,一家英国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英国伦敦c/o RWK Goodman, 69 Carter Lane(“EVRYTHNG”)。EVRYTHNG Ltd.公司已授权北京赛诺歌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我们”)在中国大陆为其代理此应用的一切分发和运营业务。
运营主体信息
主体名称: 北京赛诺歌讴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化工路59号院1号楼1至14层01内B座十一层1243室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新国贸饭店3层东翼
网络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400-650-7728
服务时间: 北京时间工作日早10:00至晚18:00
注意事项
请您在使用/继续使用应用前仔细阅读、充分理解本政策的完整版全文,并在同意全部内容后使用/继续使用。除非另有说明,不同意政策或其更新(我们将及时通知您此类更新)可能会影响您正常使用或继续正常使用应用。
您同意本政策表示您已经了解并同意在相关场景下,为实现功能运行,我们将对您的相关个人信息进行处理。但这并不代表只要您开始使用我们的应用,我们将处理本政策中涉及的全部个人信息。仅当您使用特定功能时,我们才会根据“最小必要”原则,为实现向您提供服务的目的,处理您的相关个人信息。
除本指引外,在特定场景下,我们可能将以及时告知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更新本指引、重新签署文件、页面提示、弹窗、站内信、邮件、网站公告或其他便于您获知的方式)另行向您详细说明对应信息的处理目的、方式、范围等规则,并在征得您的授权同意后处理。
目录
-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 应用接入第三方SDK目录
- 应用需要使用的手机权限
- 信息的存储及转移
- 信息共享
- 您的权利
- 政策变更
- 年龄限制
- 法律管辖及国际仲裁
- 注销及联络渠道
1.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我们会遵循合法、正当、最小必要、公开透明的原则,收集和使用您在使用我们的应用过程中主动提供或因使用我们的产品和/或服务而产生的个人信息。为了让您正常使用应用服务,我们可能会按照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在收集您的个人信息后,我们会严格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保护您的信息安全。为了方便您快速了解我们收集您的个人信息的情况,我们准备了本清单。我们努力为您的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保障,以防止个人信息的泄露、篡改、丢失、不当使用、未经授权的访问和披露等。
我们会收集您在使用服务时主动提供的,以及通过自动化手段收集您在使用功能或接受服务过程中产生的下述信息为帮您快速了解我们关于您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主要情况,我们以清单的方式进行了说明:
信息种类: | IP地址 |
功能场景: | 通过云服务注册带有机器可读代码的物品 |
是否可拒绝提供: | 否 |
拒绝提供后的影响: | 使用云服务注册带有机器可读代码的项目 |
信息种类: | 位置 |
功能场景: | 通过云服务确定带有机器可读代码的物品的注册位置 |
是否可拒绝提供: | 是 |
拒绝提供后的影响: | 通过云服务确定带有机器可读代码的物品的注册位置 |
信息种类: | 用户ID |
功能场景: | 分析数据 |
是否可拒绝提供: | 否 |
拒绝提供后的影响: | 无 |
信息种类: | 设备ID |
功能场景: | 分析数据 |
是否可拒绝提供: | 否 |
拒绝提供后的影响: | 无 |
信息种类: | Android ID |
功能场景: | 分析数据 |
是否可拒绝提供: | 否 |
拒绝提供后的影响: | 无 |
信息种类: | 加速度传感器 |
功能场景: | 分析数据 |
是否可拒绝提供: | 否 |
拒绝提供后的影响: | 无 |
2. 应用接入第三方SDK目录
为保障应用的稳定运行或实现相关功能,我们可能会接入由第三方提供的软件开发包(SDK)实现前述目的。我们会对合作方获取个人信息的SDK进行严格的安全监测,以保护您的个人信息安全。
我们对接入的相关第三方SDK(收集个人信息的)在以下目录中列明。请注意,第三方SDK可能由于版本升级、策略调整等原因导致其个人信息处理类型发生变化,请以其公示的官方说明为准。
SDK名称: | ScandIt |
使用目的: | 扫描和数据采集解决方案使开发人员能够将智能设备转变为企业级条码扫描工具并增强现有的移动和网络浏览器应用程序 |
收集个人信息类型: | 互联网协议 (IP) 地址、安装标识符、许可证密钥标识符、Scandit 应用程序密钥、Scandit 应用程序标识符、位置坐标 |
隐私政策链接: | https://www.scandit.com/privacy/ |
其他请参见附录A。
3. 应用需要使用的手机权限
为保障应用产品功能实现与安全稳定运行目的,我们可能会申请或使用操作系统的相关权限;为了更好地保障您的知情权,我们通过下列列表将产品可能申请、使用的相关操作系统权限进行说明,您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相关权限进行管理和设置。伴随着产品的升级,申请、使用操作系统权限的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动,我们将及时根据这些变动调整本说明,以确保您及时获悉权限申请与使用的情况。
应用在后台或退出状态时,为了及时推送验证消息通知,我们可能需要使用自启动广播功能以监听系统广播。如果您想关掉自启动功能,可能会导致您无法正常收到通知。您可以在设置-应用-自启动管理中关闭自启动功能。
权限种类: | 相机 |
应用内权限功能: | 读取机器可读代码以通过云服务注册带有这些代码的项目 |
是否可拒绝授权: | 是 |
拒绝授权后的影响: | 机器可代码读取 |
权限种类: | 网络 |
应用内权限功能: | 使用云服务注册带有机器可读代码的项目 |
是否可拒绝授权: | 是 |
拒绝授权后的影响: | 物品登记 |
权限种类: | 位置 |
应用内权限功能: | 关于虚假信息的分析 |
是否可拒绝授权: | 是 |
拒绝授权后的影响: | 无 |
权限种类: | NFC |
应用内权限功能: | 读取 NFC 代码以激活产品 |
是否可拒绝授权: | 否 |
拒绝授权后的影响: | 无 |
权限种类: | 串行端口 |
应用内权限功能: | 连接到外部硬件条码扫描仪 |
是否可拒绝授权: | 是 |
拒绝授权后的影响: | 能够连接到外部硬件条码扫描仪 |
4. 信息的储存及转移
存储地点
如我们因业务等需要,确需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供个人信息的,我们应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通过国家网信部门组织的安全评估或按照国家网信部门制定的标准合同与境外接收方订立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并将向您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您向境外接收方行使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境外接收方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达到中国法律规定的(或者《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任何相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标准。
存储期限
我们将在实现您的个人信息处理目的所必要的最短时间内保存您的个人信息,但您行使删除权、注销账号或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例如:《电子商务法》规定:商品和服务信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三年)。超出上述存储期限后,我们会对您的个人信息进行删除或匿名化处理。
当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停止运营时,我们将以通知、公告等形式通知您,并在合理期限内删除您的个人信息或进行匿名化处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5. 信息共享
个人信息委托处理
平台的部分功能可能由EVRYTHNG和外部服务商提供,例如,我们可能会聘请专业数据处理服务机构来为我们的平台提供数据分析方面的技术支持。
对我们委托处理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与其签署协议,约定委托处理的目的、期限、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保护措施以及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等,并对受托人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
与我们公司外第三方分享
为向您提供完善的产品和服务,在某些情形下,我们需要与我们公司外的第三方公司、组织或个人共享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仅会出于合法、正当、最小必要且本政策所明确的目的与第三方分享您的个人信息,并且只会分享必要的个人信息。如果第三方改变或超越您原同意范围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我们会要求第三方再次征得您的同意。
对我们与之共享个人信息的公司、组织和个人,我们会要求其严格遵守我们关于数据隐私保护的措施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数据保护协议、承诺书及相关数据处理政策进行个人信息的处理,避免识别出个人身份,保障隐私安全。
如因业务需求,我们需要向海外进行个人数据传输,我们将向您告知境外接收方的名称或者姓名、联系方式、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您向境外接收方行使个人信息主体权利的方式和程序等事项,取得您的单独同意。我们将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境外接收方处理个人信息的活动达到中国法律规定的(或者《中国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任何相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标准。
6. 您的权利
删除个人信息
在以下情形中,您可以通过本政策第10节提供的方式联系我们,请求我们删除您的个人信息:
-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法律法规;
- 如果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却未征得您的同意;
- 如果您同意我们收集、使用您的个人信息后又撤回同意;
- 如果我们处理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与您的约定;
- 如果您不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服务,或您注销了账号;
- 如果我们不再为您提供产品或服务;
- 如果您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已实现、无法实现或者为实现处理目的不再必要;
- 如果您个人信息的保存期限已经届满。
注销账号
在您注销应用账号后,我们将停止为您提供应用的全部产品和/或服务,并依据法律法规相关要求通过匿名化等方式处理您的个人信息,或删除与您账号相关的个人信息,但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对用户信息存储时间另有规定的除外。您可以通过政策第10节提供的方式联系我们,并申请注销您的账号。
我们将尽快审核所涉问题,并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予以反馈。
为保障安全,如您向我们提出请求,我们将验证您的个人信息主体身份后处理您的请求。
对于您合理的请求,我们原则上不收取费用,但对多次重复、超出合理限度的请求,我们将视情况收取一定成本费用。对于那些技术上难以实现、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无需响应的请求或响应您的请求将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时,我们可能会予以拒绝,并向您说明理由。
7. 政策变更
我们可能会适时对本政策进行修订。当本政策的条款发生变更时,我们会在版本更新时向您提示变更后的隐私保护指引,并向您说明生效日期。当政策发生重大变更时,我们还会提供更为显著的通知,将变更部分告知您。
请您仔细阅读变更后的隐私保护指引内容,您继续使用应用表示您同意我们按照更新后的政策处理您的个人信息。如果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发生变更的,我们将重新取得您的同意。
8. 年龄限制
您必须年满18周岁才能使用此应用。
9.法律管辖及国际仲裁
如管辖权有冲突,本政策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工信部信管函〔2023〕26号》、《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及任何相关的中国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及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为准。
因本政策引起的或与本政策有关的任何争议,均优先提请北京仲裁委员会/北京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国际仲裁优先提请香港国际仲裁中心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若有必要,经双方协商并一致同意后,还可提请英格兰/威尔士地区国际仲裁机构按照其仲裁规则进行仲裁。
10. 注销及联络渠道
如果您对政策或个人信息保护相关事宜有任何疑问或投诉、建议,或当您需要注销账户时,您可以将您的问询或请求发送至privacy@evrythng.com,我们将在15个工作日内处理您的请求。
附件A
第三方软件库
EVRYTHNG Activate 移动应用程序使用以下开源软件:
@react-native-async-storage/async-storage – 版权所有 (c) 2015 年至今,Facebook, Inc.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community/netinfo – 版权所有 (c) 2015 年至今,Facebook, Inc.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cookies/cookies – 版权所有 (c) 2020 React Native 社区 – MIT 许可证
@sayem314/react-native-keep-awake – 版权所有 (c) 2015 Kyle Corbitt,版权所有 (c) 2020 Sayem Chowdhury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sentry/react-native – 版权所有 (c) 2017 Sentry – MIT 许可证
@use-it/interval – 版权所有 (c) 2019 年至今 Donavon West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asyncstorage-down – 版权所有 (c) 2014 Tradle, Inc. – MIT 许可
aws4-react-native – 版权所有 2013 Michael Hart (michael.hart.au@gmail.com)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axios-retry – 版权所有 2019 Softonic International S.A. – Apache 许可证,版本 2.0
axios – 版权所有 (c) 2014 年至今 Matt Zabriskie 及其合作者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browserify-zlib – 版权所有 (c) 2014-2015 Devon Govett <devongovett@gmail.com>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常量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crypto-js – 版权所有 (c) 2009-2013 Jeff Mott,版权所有 (c) 2013-2016 Evan Vosberg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digital-link.js – 版权所有 (c) EVRYTHNG Limited – Apache 许可证,版本 2.0
dns.js – Fedor Indutny 版权所有,2014 – MIT 许可证
i18next – 版权所有 (c) 2023 i18next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moment-json-解析器
path-browserify – 版权所有 (c) 2013 James Halliday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prop-types – 版权所有 (c) 2013 年至今,Facebook, Inc. – MIT 许可
ramda – 版权所有 (c) 2013-2023 Scott Sauyet 和 Michael Hurley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i18next – 版权所有 (c) 2023 i18next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blob-util – 版权所有 (c) 2017 xeiyan@gmail.com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bootsplash – 版权所有 (c) 2021 Mathieu Acthernoene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config – 版权所有 (c) 2015 Lugg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device-info – 版权所有 (c) 2015 Rebecca Hughes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fast-image – 版权所有 (c) 2017 Dylan Vann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fs – 版权所有 (c) 2015 Johannes Lumpe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gesture-handler – 版权所有 (c) 2016 Software Mansion <swmansion.com>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get-location – 版权所有 (c) 2019 Douglas Nassif Roma Junior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iphone-x-helper – 版权所有 (c) 2017 Elad Gil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keyboard-aware-scroll-view – 版权所有 (c) 2015 APSL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localize – 版权所有 (c) 2017 年至今,Mathieu Acthernoene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mail – 版权所有 (c) 2016 Chirag Jain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mmkv – 版权所有 (c) 2020 Marc Rousavy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nfc-manager – 版权所有 (c) Richie Hsieh 和 Revteltec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offline – 版权所有 (c) 2017 Raúl Gómez Acuña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orientation-locker – 版权所有 (c) 2017 Wonday (@wonday.org)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paper – 版权所有 (c) 2017 Callstack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pdf – 版权所有 (c) 2017 Wonday (@wonday.org)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performance-flipper-reporter – 版权所有 (c) 2019 – 目前 Joel Arvidsson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permissions – 版权所有 (c) 2019 Mathieu Acthernoene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progress – 版权所有 (c) 2015 Joel Arvidsson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reanimated – 版权所有 (c) 2016 Software Mansion <swmansion.com>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safe-area-context – 版权所有 (c) 2019 Th3rd Wave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screens – 版权所有 (c) 2018 Software Mansion <swmansion.com>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serialport – 版权所有 (c) 2018 Melih YARIKKAYA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sound – 版权所有 (c) 2015 王振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sqlite-2 – Apache 许可证,版本 2.0
react-native-tcp-socket – 版权所有 (c) 2019 Rapsssito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udp – 版权所有 (c) 2015 Tradle – MIT 许可证
react-native-url-polyfill – 版权所有 (c) 2019 Nicolas Charpentier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vector-icons – 版权所有 (c) 2015 Joel Arvidsson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tive-vision-camera – 版权所有 2021 Marc Rousavy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act-navigation-drawer – 版权所有 (c) 2017 React Native 社区 – MIT 许可证
react-navigation-stack – 版权所有 (c) 2017 React Native 社区 – MIT 许可证
反应导航
可读流 – 版权所有 (c) Node.js 贡献者 – MIT 许可证
redux-flipper – 版权所有 (c) 2022 Gan Jun Kai 和 Wai Pai Lee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dux-logger – 版权所有 (c) 2016 Eugene Rodionov – MIT 许可证
redux-persist – 版权所有 (c) 2017 Zack Story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redux – 版权所有 (c) 2015 年至今 Dan Abramov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重新选择 – 版权所有 (c) 2015-2018 重新选择贡献者 – MIT 许可证
Stream-browserify – 版权所有 (c) James Halliday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styled-components – 版权所有 (c) 2016 年至今 Glen Maddern 和 Maximilian Stoiber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url – 版权所有 2014 Joyent, Inc. 和其他 Node 贡献者 – MIT 许可证
验证器 – 版权所有 (c) 2018 Chris O’Hara <cohara87@gmail.com>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视觉相机代码扫描仪 – 版权所有 (c) 2020 Rodrigo gomes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vm-browserify – MIT 许可证
winston-cloudwatch – 版权所有 (c) 2014 Alberto Zaccagni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温斯顿 – 版权所有 (c) 2010 Charlie Robbins –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麻省理工学院许可证
版权 (c)
特此免费授予获得本软件及相关文档文件(“软件”)副本的任何人不受限制地使用本软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制、修改、合并的权利 、发布、分发、再许可和/或销售软件的副本,并允许向其提供软件的人员这样做,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上述版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应包含在本软件的所有副本或主要部分中。
本软件按“原样”提供,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特定用途的适用性和不侵权的保证。 在任何情况下,作者或版权持有者均不对因本软件或本软件中的使用或其他交易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损害或其他责任负责,无论是合同、侵权行为还是其他行为。 软件。
Apache 许可证,版本 2.0
阿帕奇许可证
2.0 版,2004 年 1 月
http://www.apache.org/licenses/
使用、复制和分发的条款和条件
1. 定义。
“许可”是指本文档第 1 节至第 9 节所定义的使用、复制和分发的条款和条件。
“许可方”是指版权所有者或版权所有者授权的授予许可的实体。
“法人实体”是指行为实体以及控制该实体、受该实体控制或与该实体共同控制的所有其他实体的联合体。 就本定义而言,“控制”是指 (i) 直接或间接领导或管理该实体的权力,无论是通过合同还是其他方式,或 (ii) 百分之五十 (50%) 或 更多已发行股份,或 (iii) 该实体的实益所有权。
“您”(或“您的”)是指行使本许可证授予的权限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源”形式是指进行修改的首选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源代码、文档源和配置文件。
“对象”形式是指对源形式进行机械转换或翻译而产生的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编译的目标代码、生成的文档以及转换为其他媒体类型。
“作品”是指根据许可证提供的原创作品,无论是源形式还是对象形式,如作品中包含或附加的版权声明所示(下面的附录中提供了示例)。
“衍生作品”是指基于(或源自)作品的任何作品,无论是源形式还是对象形式,并且其编辑修订、注释、阐述或其他修改作为一个整体代表原创作品 作者身份。 就本许可证而言,衍生作品不应包括与作品及其衍生作品可分离或仅链接(或按名称绑定)其界面的作品。
“贡献”是指由版权所有者或个人或个人故意提交给许可方以包含在作品中的任何原创作品,包括作品的原始版本以及对该作品或其衍生作品的任何修改或添加。 经授权代表版权所有者提交的法人实体。 就本定义而言,“提交”是指发送给许可方或其代表的任何形式的电子、口头或书面通信,包括但不限于电子邮件列表、源代码控制系统和问题跟踪系统上的通信, 由许可方或代表许可方管理,用于讨论和改进作品,但不包括明显标记或由版权所有者以其他书面方式指定为“非贡献”的通信。
“贡献者”是指许可方以及许可方代表其收到贡献并随后纳入作品中的任何个人或法人实体。
2. 版权许可的授予。 根据本许可的条款和条件,每个贡献者特此授予您永久的、全球性的、非排他性的、免费的、免版税的、不可撤销的版权许可,以复制、准备其衍生作品、公开展示、公开表演、 分许可,并以源或对象形式分发作品和此类衍生作品。
3.专利许可的授予。 根据本许可的条款和条件,每个贡献者特此授予您永久的、全球性的、非独占的、免费的、免版税的、不可撤销的(本节所述的除外)专利许可,以制作、已经制作、 使用、提议出售、出售、进口或以其他方式转让作品,其中此类许可仅适用于该贡献者可许可的那些专利权利要求,这些权利要求必然因其贡献单独或与其贡献的组合而受到侵犯 提交此类贡献的作品。 如果您针对任何实体提起专利诉讼(包括诉讼中的交叉索赔或反索赔),指控作品或作品中包含的贡献构成直接或共同专利侵权,则根据本许可授予您的任何专利许可 工作自提起诉讼之日起终止。
4.重新分配。 您可以在任何媒介上以源或对象形式复制和分发本作品或其衍生作品的副本,无论是否经过修改:
您必须向作品或衍生作品的任何其他接收者提供本许可证的副本; 和
您必须让任何修改的文件带有显着的通知,说明您更改了文件; 和
您必须以您分发的任何衍生作品的源形式保留来自作品源形式的所有版权、专利、商标和归属通知,不包括与衍生作品任何部分无关的通知; 和
如果作品在其分发过程中包含“NOTICE”文本文件,则您分发的任何衍生作品都必须包含该 NOTICE 文件中包含的归属声明的可读副本,不包括那些不属于作品任何部分的声明。 衍生作品,至少位于以下位置之一: 作为衍生作品一部分分发的通知文本文件内; 在源表格或文档中(如果与衍生作品一起提供); 或者,在衍生作品生成的显示中,如果此类第三方通知通常出现且在任何地方出现。 NOTICE 文件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会修改许可证。 您可以在您分发的衍生作品中添加您自己的归属通知,与作品中的通知文本一起或作为其附录,前提是此类附加归属通知不能被解释为修改许可证。
您可以在您的修改中添加您自己的版权声明,并可以为您的修改的使用、复制或分发或任何此类衍生作品的整体提供附加或不同的许可条款和条件,前提是您使用、复制和分发 该作品在其他方面符合本许可证中规定的条件。
5. 提交文稿。 除非您另有明确说明,否则您有意向许可方提交的包含在作品中的任何贡献均应遵守本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无任何附加条款或条件。 尽管有上述规定,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取代或修改您可能与许可方就此类贡献签署的任何单独许可协议的条款。
6. 商标。 本许可不授予使用许可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记或产品名称的许可,除非有要求。